江苏凌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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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5吨非波罗尼等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吨非波罗尼等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白龙荡工业园
建设单位:江苏凌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8日
联系人:韩爱军
联系电话:1391582577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