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泰州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原泰州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野徐镇东大街,西邻兴民路,东距东风南路约80m,南、北侧均为空地,占地面积 8777m2。泰州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目前地块内建筑物、设备已全部拆除。地块未来规划为街旁绿地(G1c)、生产研发用地(Ma)、高架道路用地。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规划用途的项目未开工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5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野徐镇人民政府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对原泰州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2年9月,《原泰州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经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识别出本地块疑似污染区域为原1#车间、2#车间、3#车间、污水池、危废暂存间、储罐区、锅炉房、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所在区域,关注污染物为硫代硫酸钠、1,2-二氯乙烷、氰化钠、苯并(a)芘、pH等特征污染物。本次调查共在地块内、外合计布设77个土壤采样点,21个地下水采样点,合计送检331个土壤样品,21个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
(1)其中18个土壤样品的1,2-二氯乙烷检出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为341倍;
(2)其中6个地下水样品的1,2-二氯乙烷检出浓度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20074倍;2个地下水样品的石油烃(C10-C40)含量高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为1.575倍。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的1,2-二氯乙烷超相应筛选值,部分地下水部分样品的1,2-二氯乙烷、石油烃(C10-C40)超相应标准值,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应尽快开展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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