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毒抗肿瘤车间技改项目二阶段(盐酸伊立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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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细胞毒抗肿瘤车间技改项目二阶段(盐酸伊立替康)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细胞毒抗肿瘤车间技改项目二阶段(盐酸伊立替康)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泰镇路8号
建设单位: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曹磊
联系电话:0523-8697561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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